按照题主的意思应该是投标时有三个投标人,而后面经评议的有效投标人低于三个人的情况。
这个情况按照《招标投标法》第二十八条,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九条、第四十四条以及《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》第三十八条等规定,楼上说题主的情况就要流标可能缺乏说服力。不过,也不是说这种情况就一定可以开标,以广东为例,《广东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>办法》第四十条,“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,需要重新招标”。可见,这种情况在广东已经是流标了。综上所述,要回答题主这个问题,应该查询项目所属的地区的地方规定。最后,一般经评议有效投标人低于3个的话,建议还是重新招标吧,除非地方有明确规定,不然太扎眼了。投标活动尽量避嫌比较稳妥。